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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收费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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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3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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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物业服务收费原则:合理原则、公开原则、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原则:
3、 公开原则:经营者销售、提供服务,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。2004年10月,《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》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属《价格法》调整范围,应明码标价。
4、 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形式: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、市场调节价。
5、 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仅采取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管理。
6、 物业服务收费形式:包干制收费形式和酬金制收费形式。
7、 实行包干制,物业服务费的构成:物业服务成本、法定税费、物业管理企业和利润
8、 实行酬金制: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:物业服务支出、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
9、 包干制是我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普遍采用的形式。比较简捷。缺点:①交易透明度不高。②收费率偏低时,容易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亏损。③市场不规范时,个别物业管理企业会减少服务成本来保证利润,侵害业主权益。
10、 酬金制也叫佣金制,这种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在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是较多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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